明升体育官方网站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06-01
 明升体育官方网站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04月1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ls2023-A08),于2023年05月2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ls202

  明升体育官方网站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04月1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ls2023-A08),于2023年05月2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ls2023-A19)。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5月3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50,117,1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159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49,510,08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00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607,0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503%。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书面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同意149,979,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1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6%。

  同意6,278,0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49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弃权1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19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2以上审议通过,表决通过。

  同意149,979,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1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6%。

  同意6,278,0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49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弃权136,000股(其中明升体育官方网站,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19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2以上审议通过,表决通过。

  同意149,979,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1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6%。

  同意6,278,0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49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弃权1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19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2以上审议通过,表决通过。

  同意149,901,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3%;反对21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6,200,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381%;反对21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6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2以上审议通过,表决通过。

  同意149,979,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1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6%。

  同意6,278,0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49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弃权1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19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2以上审议通过,表决通过。

  同意149,979,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9%。

  同意6,278,0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4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50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2以上审议通过,表决通过。

  同意149,979,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9%。

  同意6,278,0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49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50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2以上审议通过,表决通过。

  同意149,901,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3%;反对7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8%;弃权1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9%。

  同意6,200,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381%;反对7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10%;弃权1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50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2以上审议通过,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梁丽琼女士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对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公告编号:ls2023-A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05月2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05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文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公司董事会提名钱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刊载于2023年06月01日巨潮资讯网()。

  定于2023年06月19日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ls2023-A23)刊载于2023年06月01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张文华,男,1968年生,党员,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轴承”)科长助理、车间主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苏州轴承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

  经核查,张文华先生未持有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钱华,男,1980年生,党员,本科,助理工程师。曾任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元集团”)战略投资部科员,创元集团股权管理部科员,创元集团资产经营部科员、经理助理,创元集团战略发展部经理助理、副部长。现任创元集团法务(风控合规部)部长、苏州三先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大宗物贸有限公司董事,苏州苏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经核查,钱华先生未持有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ls2023-A22)

  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公告编号:ls2023-A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胡增先生、董事高云程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董事胡增先生因达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明升体育官方网站,辞职后,胡增先生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董事高云程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高云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胡增先生、高云程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胡增先生、高云程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增先生因股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9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胡增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云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胡增先生、高云程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胡增先生、高云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更好地履行职责,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经控股股东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文华先生、钱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张文华,男,1968年生,党员,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轴承”)科长助理、车间主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苏州轴承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

  经核查,张文华先生未持有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钱华,男,1980年生,党员,本科,助理工程师。曾任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元集团”)战略投资部科员,创元集团股权管理部科员,创元集团资产经营部科员、经理助理明升体育官方网站,创元集团战略发展部经理助理、副部长。现任创元集团法务(风控合规部)部长、苏州三先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大宗物贸有限公司董事,苏州苏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经核查,钱华先生未持有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ls2023-A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05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06月1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05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6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有关议案内容详见刊载于2023年06月01日《证券时报》及深交所信息披露网站深圳巨潮资讯网()之“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ls2023-A21)”等。

  1、提案1.00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1、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须持股东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至登记地址登记或以传真及信函方式登记(登记日期以送达日为准);

  3、登记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邮编:215021)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出席会议除了股东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06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公司(人)(股东姓名): ,证券账号: 。持有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股,现委托(姓名) 为本公司(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公司(人)出席2023年06月19日14时30分在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公司(人),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决事项表决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2、如投票同意任何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同意的股数,如投票反对任何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反对的股数,如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填写弃权的股数。

  3、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委托授权人签署。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者由董事长、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人签署。

  4、本授权委托书并不妨碍委托人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届时对原代理人的委托则无效。